《金剛經》重要經句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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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堂


目 錄
A、依見、修、果分類
  一、見地
    a、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b、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二、修行
    a、發心
    b、行持
  三、果德
B、再依主要觀念與論法分類
  一、觀念
    a、無實
    b、無二
    c、應用
  二、論法 
    a、是非皆離
    b、無實之非
    c、三段破立
      1、直指無實
      2、無實之非


(每一經句下之括號內為出處之章節號碼)

A、依見、修、果分類

一、見地

a、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五〕
b、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卅二〕

二、修行

a、發心

1、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二〕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三〕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十七〕

2、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十〕
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十四〕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十四〕

3、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十七〕

b、行持

1、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三〕

2、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四〕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十四〕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十四〕

3、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卅一〕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廿七〕
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七〕

4、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廿一〕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卅二〕

三、果德

1、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是名『須陀洹』。〔九〕
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九〕
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九〕

2、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九〕
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九〕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九〕

3、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十七〕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三〕
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廿八〕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十七〕

4、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廿八〕

5之1、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十〕
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十七〕
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二〕

5之2、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十四〕
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十七〕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三〕

5之3、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五〕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十四〕
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五〕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二十〕
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二十〕
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廿六〕
若以色見我 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 不能見如來〔廿六〕

5之4、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十七〕
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廿九〕

5之5、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廿五〕
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廿五〕
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廿一〕
「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十三〕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廿一〕
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廿一〕
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七〕
「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六〕

B、再依主要觀念與論法分類

一、觀念

a、無實

1、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五〕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十八〕
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十九〕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卅一〕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卅二〕

2、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五〕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八〕
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十四〕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十四〕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十四〕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十四〕

b、無二

1、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三十〕
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三十〕

2、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六〕
彼非眾生,非不眾生。〔廿一〕
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十四〕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五〕

3、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十七〕
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十七〕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十七〕

4、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卅一〕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十七〕

5、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廿七〕
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七〕

c、應用

1、若心有住,即為非住。〔十四〕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四〕
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四〕
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十四〕

2、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廿一〕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七〕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卅二〕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十七〕

3、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廿七〕
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七〕

4、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七〕

二、論法

a、是非皆離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六〕
「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六〕
彼非眾生,非不眾生。〔廿一〕
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十四〕

b、無實之非

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五〕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五〕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八〕
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十四〕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十四〕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十四〕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十四〕

c、三段破立

1、直指無實

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廿一〕
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是名『須陀洹』。〔九〕
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九〕
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九〕

2、無實之非

一、身如須彌山王,…佛說非身,是名『大身』。〔十〕
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十七〕
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二十〕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十三〕
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二十〕

二、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十八〕

三、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廿一〕
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廿五〕
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三十〕
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卅一〕

四、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十三〕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十三〕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三十〕

五、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三十〕
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十四〕
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卅一〕

六、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十三〕
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十四〕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十〕
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十七〕
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廿三〕
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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