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應
林鈺堂
觀世音菩薩救渡眾生的德行以「三十二應」而著稱。所謂「三十二應」就是視眾生的機緣,而化現種種適當的形相,以便給予正確的教導與幫助。依照佛教傳統的分類,從佛、辟支佛、聲聞、天神、佛教的修行者、世間各種身份的人,到護法神鬼等,有三十二(或三十三)類。觀世音菩薩能以這三十二類的形相出現,教化眾生。本文擬就「三十二應」之原理、證德及其蘊含加以闡述,以資吾人修行佛法之仿效與砥礪。
一、根本原理
佛法教示:一切皆無個別絕對獨立之存在,而是互為因緣,相依共成之現象。換言之,一切是無限的一體。若不明此理,而只執一部分為「我」,則產生對立,窒礙難行。更因謀求自利的行為而造成種種業障,以致長期陷於煩惱之中,生生世世不斷地在六道中流轉,飽受生死之苦。
若能明白本來確實「無我」之理,則有可能恢復與一切融通,本來是無限的一體的境界。在此境界並無時空之任何界限,因此可能瞭解過去及未來的事情,也可以對任何時空的任何眾生加以援助。因為與一切皆同體,所以沒有任何世間的考慮,而自然地只有完整、徹底的關懷。又因為徹見世間痛苦的因緣,所以種種作為的終極目標都在於究竟解脫眾苦,幫助有情了悟及證入「無我」,使他們恢復與一切本來一體之境界。
二、證德自在
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二應,即是在圓證本來無限的一體之後,自然興起無限的同體大慈大悲,而以超越任何限制的自在證德,針對每一眾生的情況來示現恰當的形相,以便引導彼等逐步邁向究竟解脫。
三十二(或三十三)類有情只是傳統佛法的大略區分,其真正意含則是任何種類的有情。因此我們應當瞭解「三十二應」是說觀世音菩薩能示現為任何形相的有情,以進行恰切的救渡工作。「三十二應」也說明了,沒有任何形相的有情是在觀世音菩薩的無限關懷之外的。
從一切是無限的一體而言,則有情、無情之分亦非本來的情況。因此,「三十二應」應該是包括了示現無情的形相,諸如「山林川原,河池泉井」等等。這一點在《地藏經》中有釋迦牟尼佛的開示可資佐證。
更有進者,既然是本來無有界限,則菩薩之示現亦不限於新創,而可以就現成既有之有情或無情產生作用。例如,密法之上師不一定已經成證,但只要領得傳承,菩提心確實,又行持無虧,即可能經過灌頂的儀式,將佛、菩薩的加持傳給弟子眾。又如〈普門品〉中所示:「若為大水所漂,稱其名號,即得淺處」。可見眾生遇到危難時,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即能蒙佑。菩薩的加被可使漂流的際遇改變。因此可知,佛、菩薩證入徹底無我之後,所具備的無限能力是可以為眾生消業障、解困厄,助有情增福慧、致證悟的。
總而言之,證入無限的一體之後,菩薩應機示現有完全自在的能力,而不受任何類形的限制。
在佛書中常以「一音圓演,隨類得解」來描述佛陀說法之神妙及圓滿。其意義是說,佛陀所說的教示,聞者各隨其程度而得某種教益。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二應,依理推演,應該也有同樣的情況。亦即菩薩的任何示現,各類有情會分別認為是此或彼。而菩薩的種種教化措施,各類有情亦分別得某種教益。
三、修持楷模
三十二應所顯示的,不只是菩薩觀機應化的智慧與能力,更是菩薩體貼眾生的無盡慈悲。隨著種種眾生的程度、習性與需要,而一一配合,給予教導及幫助。更何況許多眾生習染深重,不但救脫不易,往往很快退轉迷失,以致勞煩菩薩多生多世屢屢勸化。吾人應當如此思維,方能漸漸體會菩薩慈悲之無限深廣,及其智慧神通之不可思議。
行者欲效法觀世音菩薩之「三十二應」,即應在修習一切佛法時皆存心普及十方三世一切有情。發心是為一切眾生求究竟解脫。念誦、禮拜、習定、觀想等等修法皆想是一切眾生同時在修。迴向功德又必定首先迴向一切有情之究竟證悟。如此,則於一切修法中皆已效法「三十二應」,並圓具其精神矣!
行者應特別注意,一切眾生是指十方三世之一切眾生。如此方能漸漸超越時空界限之成見,而恢復本來無有時空區隔之一體。
四、行願砥礪
行者在日常生活中應了解所接觸之種種眾生都可視為菩薩「三十二應」之示現,而其作為,不論自身對之好惡如何,也都可視為菩薩教示「無我」、「無執」之方便,從而練習柔和、忍耐、隨順、寬容,以達離於煩惱之解脫。
行者效法「三十二應」,應當放棄自己的成見以及私心的考量,而以如何隨順眾生的根器以便達到救渡彼等之究竟目的作為行止的指針。因此,行者應當保持謙虛、服務的純潔心態。
至於行者在日常生活中對其他眾生的回應,則應思效法「三十二應」的精神,而採取恰如其份的舉止。這不同於出乎自利考量的世間多種角色的扮演,而是基於如何才能恰切地給予解脫道上的引導的考慮,而選擇適當的舉止與談吐。
對於其他宗教或世間學說,也可一本此理,加以寬容,加以引用,使之成為引導至究竟解脫的過渡性方便措施。總之,真正通達「三十二應」之理,則能活用一切於恰當之機緣。
菩薩示現三十二應,其目的在謀眾生的究竟解脫。吾人弘法固然可以種種方便與眾結緣,但也要時常反省此等作為是否真正有助究竟解脫。否則,以效法「三十二應」為標榜,與眾混同,雜染世法,長久沈溺於污染與煩惱圈內,即淪為甚可悲憫之自欺欺人矣!
小跋
謹以此作略答觀世音菩薩示現白衣觀音,並賜加持,以助弟子遵行觀音火供儀軌之恩。
二○○二年四月九日
養和齋 於加州
感應附誌
昨夜完成〈三十二應〉一文。今晨夢中所見,分兩部分記述:
一、我探身入一圓桌下,將一大瓶內之一卷金箔搜出。一等我恢復直立,即有一位名為「濟霖」者,將直立之我身由腳部抱起,舉置於該圓桌上。桌之中心有一大瓶,我將該卷金箔放入瓶內。
私揣如下:一卷金箔表示此文屬金法。由圓桌下之瓶中搜出,表示由法界隱密之法藏中汲取。蒙普濟群生之菩薩抬舉,而得以安置於法界明顯一面之中心法藏內。
二、接著在夢中見一人,戴著一頂象徵船長身份之大帽,監督一船卸下最後一大捆貨。隨即走到另一船之船尾後,向船首望去,看清是垂直一線,他便上船,換上新的船長大帽,並以新的語言向船員宣稱接掌。
私揣如下:菩薩辛勤服務,一事甫畢,立即選取正直之法船,而以新的職務及適應船員的新語言,領導安渡怒海的航程。這正符合「三十二應」的主旨。
謹此實錄,並加解說,以銘菩薩不斷教導之慈恩。
二○○二年四月十日
養和齋 於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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